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圖解] Apple新飛碟總部的各種秘密設施細節!

[圖解] Apple新飛碟總部的各種秘密設施細節!: "

現在大家都已經知道Apple將在2015年搞定新的飛碟總部,不過許多細節仍然是在保密的狀態。The Joy of Tech為大家帶來了一張圖表,詳細說明了Apple新總部園區的各種秘密設施細節。

Apple hq 20110616 181149

Apple新園區總部的建築內將包含許多禁止進入的神祕空間、環繞整棟建築的Sagway跑道(Woz要的)、而建築的特點之一──弧面玻璃可以變成放大鏡,讓Jobs方便開除無能的員工。地下則有用來把Android打爆的環形粒子加速器、以及對準Eric Schmidt的大型導彈。

而建築中庭的機能則類似古羅馬競技場。Apple員工們可以坐在觀眾席上,觀賞Flash開發者們與獅子之間的搏鬥。

via Geek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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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iPhone App,許多Final Cut Pro X用戶現在也吵著要Apple退費。

不只iPhone App,許多Final Cut Pro X用戶現在也吵著要Apple退費。: "

Final Cut Pro X1 616x383

在台灣,現在人人都在喊App Store七天退費。而在國外,許多不高興的Final Cut Pro X用戶也開始紛紛要求Apple退錢。

新版的Final Cut Pro X雖然是令人高興的完全重新編寫版本,不過目前還少了許多功能,特別是專業用戶賴以為生的EDL、XML、OMF以及舊版Final Cut Pro專案檔案匯入功能,當然除此之外,還有更多功能尚未在目前的版本中出現。

於是,搶在第一時間購入的使用者們,隨著使用時間越來越久,心情也跟著開始越來越不好……。

Screen Shot 2011 06 28 at 6 27 16 PM

總之,目前已經有許多Final Cut Pro X開始透過Mac App Store的客服系統向Apple要求退費,而Apple似乎也已經答應了部分用戶的要求,例如以下Apple的回信:

Please accept my apologies for the delay in responding your email, as we have been receiving higher volumes than usual. This is certainly not the customary time for a response and your understanding is greatly appreciated.
I’m sorry to hear that the apps “Compressor” and “Final Cut Pro” you purchased on the Mac App Store is not functioning as expected. I know how special your purchases are and I regret for the inconvenience caused. I will try my best to resolve this issue.
[Name Redacted], at your request, I have refunded the apps and in five to seven business days, a credit of $380.08 should be posted to the Visa card that appears on the receipt for that purchase.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concerns, or need any additional assistance with this matter,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reply to this email. Thank you for being an iTunes Store customer. Apple appreciates your business.

在此向延遲回信先說聲抱歉,因為我們目前收到了比平常更多的信件。這當然不是常態,希望您能夠諒解。

對於您在Mac App Store上購買的Compressor與Final Cut Pro並沒有像您預期一樣地工作,我們感到非常抱歉。我們很重視您這次的購買,並且對於這次造成您的不便感到遺憾。我會盡我所能地來解決這個問題。

按您的要求,我們已經將您的軟體進行退費的動作,在五到七個工作天內,一筆$380.08的款項將會退回到您的信用卡,並在帳單上顯示。

如果您在關於此件事上有任何問題,或是需要其他協助,歡迎您回覆此信件。感謝您選擇iTunes Store,我們很榮幸與您進行交易。

而根據目前許多人的回應,似乎「軟體並沒有如預期般地工作。(app doesn’t function as expected)」是要求退款的一個好理由。

不過根據iTunes Store的服務條款,基本上賣出去的東西就是賣出去了,所以退費其實是規則外的特例。Apple也在許多回信中加註了關於此事的說明。

總之,加油吧~Apple。

via T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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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 Store:一旦售出概不退貨」

「iTunes Store:一旦售出概不退貨」: "

ITUnes App Store sales are final

最近由於台北市政府的關係,讓App Store退費問題被炒成了國際級新聞,不僅是Apple,就連Google的Android Market也跟著被拖下水。不過現在先放下這檔事不管,總之就先回歸基本(?),來看一下Apple官方文件吧……

Apple支援文件HT3641

iTunes Store:一旦售出概不退貨

摘要

本文說明 iTunes Store 的銷售規定。


受影響的產品

iTunes Store, iTunes


在 iTunes Store 上購物時,一旦售出概不退貨。只要您點按“Buy”(購買) 按鈕 (使用 1-Click 或購物車),您的 Apple 帳號就會記入一筆信用卡購物款項。您無法取消購買行為,也無法獲得退費。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iTunes 銷售條款

而在「條款與約定」中的A項「Mac App商店、App商店與iBookstore銷售條款」中一段敘述如下:

ITunes Store sales propto

所有產品銷售均為確定事項。

透過本商店而提供產品之價格得隨時變動,如有降價或宣傳優惠時,本商店不提供價格保障亦不會退款。

若交易後至下載前無法提供產品,您唯一之救濟即為退款。如技術問題妨礙或不合理延遲您產品之交付,您排他及唯一救濟即為換貨或退還已付金額,並由iTunes決定處理方式。

也就是說,Apple在App Store銷售條款中只有說明「交易後無法提供產品」以及「交易後因為技術問題而導致無法下載或下載延遲到不合理的時間」這兩種狀況。而「交易完成並成功下載軟體後」的狀況,則不在銷售條款的範圍內。

雖然條款中是這樣寫,不過Apple還是有例外的作法。目前消費者可以透過App Store或是客服網站來解釋原因並提出退費的要求(通常是在購買後數小時內)。一般來說,Apple會因為顧客認為其購買的軟體不符合廣告中敘述的功能,或是由於技術問題而讓軟體無法正常動作等原因,將費用退回給消費者。

另外,關於30天內申請退費的限制,目前並沒有在任何Apple官方文件中找到相關敘述。

via MacStories and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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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in深邃美麗的時計眼

Rankin深邃美麗的時計眼: "


拍過不少MV,廣告片也有不少,但最廣為人知的,當然還是攝影。


說的是Rankin這位來自英國的鬼才攝影師,我真想知道,他的履歷表,要多少版才寫得完。



由音樂、電影、時尚界,以至是英國皇室成員政界風雲人物,幾乎你可以數得出的響鐺鐺第一線名字,都差不多一定在他的鏡頭下出現過。


我隨意在他的Wiki找到的名字,就包括了Britney SpearsKate MossKylie MinogueSpice GirlsMadonnaDavid Bowie、 BjörkJuliette BinocheLily AllenKevin SpaceyThe Rolling StonesVivienne WestwoodCate BlanchettDamien HirstQueen Elizabeth IITony Blair



就連英國BBC也來為他歌功頌德,2009 年,BBC FOUR製作了一套Seven Photographs that Changed Fashion系列的紀錄片,其中就包括了Rankin這位英國國寶級人馬。

 



此外,Rankin也涉獵出版界,他是時尚寶典Dazed & Confused雜誌的創辦人。


要注意,這並非一般幫品牌賣廣告的消費時尚雜誌,而是藝術風格前衛,有觀點,比人走前一步的時尚界報導。


你今天才流行的,他去年已經流行過了。看過這本,其他時尚雜誌,你都會覺得只是拾人牙慧。



所以,我真的很好奇,究竟SWATCH用了多少錢,才能請得起Rankin這位猛人,來為他們設計了這個系列的腕錶。


但也極有可能,Rankin接這個project,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做一些未做過的事情。



作為一位攝影師,Rankin最好奇的,就是模特兒眼裡背後隱藏的故事,究竟他的鏡頭能夠看得有多深邃。


EyescapesRankin於2007年的一個攝影展覽系列作品,圖片中你只見多個色彩斑斕的瞳孔,美麗得匪夷所思。



Rankin挑選了其中幾款Eyescapes,作為這系列SWATCH 腕錶的設計藍本,上圖的是限量版的禮盒裝。


SWATCH的公關公司任我挑選其中一款,我當然揀了我最喜歡的黑色,中間部份的Eyescapes,是紅銅色略帶金黃,帶點迷離效果,不知會否有催眠作用?那就要請教一詐Fringe的Walter Bisho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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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週刊:Android Market 罪大滔天?

T週刊:Android Market 罪大滔天?: "雖然輸出的語言不是程式,但身為內容生產者的一類人,坦白說個人立場非常不贊同北市府的行為,在Android Market事件中只看出一件事,北市府只理解了要捍衛尊嚴與選民的權益。如果要為北市府對Google開罰100萬元下一個定義,或許可以這麼 說:看你不爽,罰錢何妨。

認定的差異決定了意見的分歧


綜合了葉狀師(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先生的網路暱稱)與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可以得出幾個重點。



  • 怎麼會有人訂出軟體只能用15分鐘就不能退錢的規矩,亂來。

  • 好好的中文不用,要寫洋文去請求退費,我都誠懇的付錢了,為什麼想退個錢還囉囉唆唆規矩這麼多,這不公平。

  • 能不能退費,用什麼規矩退費,用什麼方式退費,誰准你說了算,為什麼我天龍……呃不,我市政府不能插個嘴?

  • 說你兩句就翻臉了,以為下架就沒事了嗎?太不給面子了,罰錢!先罰100萬,再囉唆就多加100萬。

  • 別說我大小眼,看看那些網拍的、購物的、甚至你們死對頭那個蘋果咬一口,每個都這麼配合,就你嗆我聲,不鍘你鍘誰啊?


然後網友當然也有意見。各討論串整晚砲火猛烈,整理了一下,大致有幾點:



  • 就是因為之前訂24小時內可退費的時候,太多豬頭一直濫用退費機制,搞到最後整個規矩就是縮到15分鐘,一個App又沒多大,下載發現是地雷,馬上回報退費也不用10分鐘,而且就算時間過了還是有機會寫信退錢。

  • 退款明明就不難,某人噗浪少玩一點大概就學得會了,也不一定要寫英文。

  • 台北市政府……加油好嗎?

  • 7天內賣東西不退錢可以罰100萬,請問覺得 便當不好吃/珍珠奶茶味道不佳/某加油站的汽油加了車子起步無力/老婆娶回來發現個性不合/投了票發現政客是個大豬頭 等等,也可以7天內要求退貨嗎?

  • 為什麼昱伸、賓漢賣了全台灣30年塑化劑,現行法令只能罰15萬(好吧,聽說還在修法,要加罰到1,000萬),南亞科過勞死事件「重罰」僱主30萬,到了Android Market小App退款問題就罰到100萬鬼島好棒啊:D

  • 蘋果本來的條款是30天退費,要縮到7天內退當然沒問題……

  • 問題已經不只是Google,而是整個提供線上軟體服務都可能中槍的程度。照這樣看,要是7天試用期(或猶豫期,Whatever)這個部份妥協,XBOX Live、PSN、WiiWare、STEAM這些性質相近的服務都能套用這個原則。我論全球軟體商封殺台灣市場的可能性……鬼島好棒啊:D
















▲網友Wenli精心製作了這麼一段影片,諷刺北市府的顢頇。(出處


15分鐘與7天的差異


從新聞稿當中看起來,北市府跟Google間協商破裂的關鍵在於這15分鐘的試用期。雖然不知道雙方是如何進行的談判,筆者推測,應該不是沒人對15分鐘這一點都能確實接受,總會有人覺得網路已經夠慢了,搞個15分鐘試用整個就感覺不好。若有人自我感覺好到直接找上民代官員去申訴,站在官員角度,當然也要順勢反應民情。


從消費者角度看,有一派意見認為,試用期從15分鐘改成7天,這才是真正對消費者權益負責的改變,認為這次北市府手腕強硬,真是硬對地方。以Google來說,若今天配合北市府的規定,最顯而易見的一個改變是App的退貨率激增。可以讓一些糟糕的付費App被市場機制淘汰。這樣也有助於Android Market素質上升,消費者可以減少用到垃圾軟體的機會。


寫軟體的就是該死?


Google是一家聚集許多優秀工程師的網路公司,以一般形象來說,Google的成員通常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想法通常也比較偏向工程師向。所以在智慧財產的重視上,Google並不會給人在商言商的感覺。這也是吸引開發者留在Android平台的一個向心力。


北市府的作法雖然對消費者利多,但是另一個角度來看,開發者的訴求就不被重視。手機App不比一般PC軟體,相對單純許多,加上只要是軟體,就有被複製的可能。以手機App的單純程度,大多在數小時內就可以完成試用評估。多出來的時間只會降低使用者付費意願。到頭來只會讓開發者放棄這個手機平台。



▲安息吧,每個曾經在Android Market灑熱血爆肝的開發者(圖片來源:pocketnow.com


Android Market罪大滔天?


坦白說,筆者想不到什麼理由可以讓Google讓步。對Google而言,15分鐘的規定放諸四海皆準,全球通用。北市府認為不符當地的消費習慣,那Google大可不用繼續在中華台北委屈。下架動作雖然有點突然,但並不令人意外。對於高手來說,生命總會自己找到出路,智慧型手機又不是只有Android能買,軟體也不一定只能從Android Market取得。只讓人覺得,這時候看到「培訓App人才 勞工局開免費課」這則舊聞的時候,特別覺得刺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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